住院须知
1、请您持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带齐个人生活用具、衣物和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后,不要离开医院外出。如需回家拿东西等,请由家属代办。
2、住院病友在住院期间,请不要自行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将影响医院对您的规范化治疗和护理,并可因原有疾病加重或突发新的疾病时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引起严重不良后果。因此,对擅自离院者将视为拒绝治疗,后果自负。如确需短期外出,应到护士站办理请假手续。
3、重病患者离开病区进行检查、治疗时,由医务人员陪同。
4、医院将根据病友的病情和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应当设陪护。病人申请陪护应当服从医院的安排。为防止医院内感染,一般病人(尤其是开放性创口的病人)通常不设陪护;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儿童以及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有其它精神异常,不能独立处理自己事物的成年人)、昏迷病人以及危重病人必须由近亲属陪护,并由陪护人对病人负监护责任。陪护人员应到护士站办理陪护证,并凭陪护证出入病房。
5、医院为教学医院,病友在享受高质量医疗护理服务的同时,在不影响检查和治疗的前提下,应当尽量配合医院的教学工作。
6、您在住院期间要查询住院费用具体开支情况可持就诊卡,到一楼大厅处,使用电脑查询系统查询(最终住院费用以出院审核结算为准)。